美国EB-5区域中心被关停已达40家|名单+原因+后果
最近EB-5区域中心的发展,有两个趋势,一方面是区域中心的数量继续突飞猛进,新增区域中心数量越来越多,已达799家(1119家独立区域中心牌照),但是另一方面,USCIS(移民局)开始加紧执法,严格控制,使得那些成立了但是没有实际项目(或者说,给美国经济就业创造贡献)的区域中心面临摘牌的风险。
此次,USCIS的EB-5办公室主任,Nicholas Colucci,在2月份参议院和众议院的听证会上也一直在强调这个问题,USCIS在强化区域中心管理,加紧吊销不合格区域中心的牌照。
首先,让我们按照时间顺序,来看看这一年来USCIS的动作:
1. 14年12月5日,USCIS的EB-5利益相关者会议上,EB-5办公室主任Nicholas Colucci表示,至2014年9月30日(2014财政年末),USCIS终止了7家区域中心,因为它们未能递交I-924A,另外仍然在审查28份NOIT(Notice of Intent to Terminate - 终止意向通知)的回复,NOIT的签发对象是那些不再为促进当地经济增长而服务的区域中心。
2. 2015年1月9日,USCIS在其网站上,首次正式公布了16家,取消授权的区域中心。
3. 截止到2015年3月18日,USCIS在其网站上公布的24家区域中心:
4. 截止到2015年5月7日,又有5家,一共29家区域中心被终止:
5. 最新数据是,截止到2016年2月2日,一共40家区域中心被吊销牌照。
其次,区域中心牌照吊销的原因:
按照USCIS网站的公告, 当某一区域中心未能满足如下条件时,USCIS将取消其在投资移民计划中的资格:
* 连续每一年度均提交I-924A表格,或者按照移民局资质审查的要求提交表格;并且/或者
* 按要求完成促进经济发展的目标;
(自2010年11月23日起,区域中心被要求每年递交I-924A表,若未递交该表,可能导致除名。)
同时,USCIS提示投资者,请勿以向已终止的区域中心做出投资,否则申请投资移民签证的资格会受到影响。区域中心被终止后,牵涉其中的EB-5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比较困难的处境。
再次,区域中心被终止的后果:
1. 半年多前,援引自IIUSA微信号所提供的Robert C. Divine律师的文章(略作调整)。
区域中心被终止的后果对通过区域中心递交申请的投资人而言可能是残酷的。法规并未说明还未移民的投资人会受到什么样的对待,但看来USCIS会否决或撤销,通过该区域中心递交的I-526申请。在近期一场利益相关者会议上一位USCIS代表称,USCIS会认为区域中心的改变是重大变化(Material Chanage),要求否决或通过新区域中心来重新递交申请。
8 CFR 204.6(m)(9)规定,如有区域中心被终止,USCIS将向“该区域中心的”(通过被终止的区域中心递交的)未取得I-829申请批准的有条件绿卡持有者,寄出终止身份通知,除非该外籍人士“可以根据INA 203(b)(5)继续取得资格”。
尚不清楚,USCIS是否会认为投资者可以利用间接就业(例如,投资到的是单一目的融资企业,而不是投资创造就业的企业),或者是否有,可以不在原区域中心支持下计算间接就业的资格。可以尝试,把USCIS对投资人递交I-829是所采用的重大变化(Maetrial Change)的宽松标准,适用到区域中心变更上来。直到当前,USCIS发出区域中心终止的原因,是活动不足或者相关投资的项目出现问题,但如果一个区域中心被终止,是因为与某个可行项目无关的错误或报告失当,那么,投资者单单因此失去身份是不太公正的。
上面Robert Divine律师的文字比较技术性,粗粗看来不是太容易看明白,在这简单总结下,如果一个区域中心的授权被USCIS取消的话,I-526会被否决或撤销,I-829被影响的可能性也非常大(I-829的问题,尚在律师的理论探讨阶段)。
2. 最新的2016年2月3日,USCIS电话会议的新信息:
在此次会议上,USCIS给出一个新的基调,就是即便区域中心关停,EB-5投资者还是有机会递交I-829申请。
不过,有一点尚未明确的是,这条是仅仅针对I-526已经获批的投资者,还是也针对I-526尚未获批的投资者。
在开放问答环节,Robert Divine律师问了这个问题,USCIS的现场官员协商了一阵后,给出了一个“艺术性”的答复是,他们今后将给出一个指导,来明确这件事。
也就是说,最新的区域中心被终止的后果是,I-829可能应该继续获批,I-526能否也能够获批,待USCIS进一步明确。
最后,被终止的区域中心名单及原因浅析:
* 表中,(似乎)有两家American Life这家老牌区域中心旗下的2家区域中心被摘牌,这可能代表了一个新的问题。首先,American Life区域中心本身并无问题,这可能是:一方面,大区域中心(公司)可能会在全美申请多个区域中心,慢慢寻找项目,一旦找到合适的项目,便开始运作。另一方面,USCIS可能会因为单个区域中心没有确实的项目在运作,并未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而去取消该区域中心的授权。这会是一对矛盾,如果是这样的原因的话,那么USCIS现在的做法,并不一定符合商业运作的实际,先拿牌照再运作合适的项目,应该是理所应当的事情。如果等到有项目再申请区域中心牌照,你的审核批准时间又什么长,不是妨碍EB-5项目的正常运转吗?
相关链接:
【移民局已关闭区域中心名单‖08年开始】
【6月份美国移民局最新批准的EB-5区域中心名单】
【美国移民局继续吊销区域中心牌照名单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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